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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5家企业外排水合格 获得奖励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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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从有关部门获悉,广饶县对2017年度外排水达到标准的5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共345万元。
  据介绍,为了环境质量、促进水污染防治,2017年广饶县出台了《广饶县河流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是广饶县着力改善地表水打出的又一记重拳,对全县污水直排河流的13家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目标考核并采取奖惩措施,考核因子以COD和氨氮为主,同时针对特定行业企业增加重金属、石油类、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凡企业排水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Ⅳ类水体时,每月奖励10万元;达到Ⅳ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Ⅲ类水体时,每月奖励20万元;达到Ⅲ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Ⅱ类水体时,每月奖励40万元;达到Ⅱ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Ⅰ类水体时,每月奖励80万元;达到Ⅰ类水体标准,每月奖励160万元。当企业排水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罚。鼓励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开展中水回用、循环用水,以上年排水量月均值为基数,排水量每下降10个百分点,奖励资金同比增长10%;每上升10个百分点,奖励资金同比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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