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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首届城市垂钓争霸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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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垂钓事业发展,增进交流,提高技艺,山东省钓鱼协会将在2010年举办迄今规模最大的钓鱼赛事——首届城市垂钓争霸赛。

一、预赛日期:2010年5月15日和2010年5月23日。

二、决赛日期:2010年10月份。

三、比赛地点:济南。

四、参加单位: 各市、各大型企业、行业、俱乐部代表队。

五、比赛项目

    1、手竿钓鲫鱼赛  (两局,每局90分钟,竿长限3.6米);

2、手竿钓混合鱼赛(两局,每局90分钟,竿长限4.5米);

六、比赛奖项:

团体总名次:

第一名:证书、锦旗、奖杯、集体奖金20000元;

第二名:证书、锦旗、集体奖金6000元;

第三名:证书、锦旗、集体奖金4000元;

第四名:证书、锦旗、集体奖金2800元;

    第五名:证书、锦旗、集体奖金2400元;

第六名:证书、锦旗、集体奖金2000元;

注:本次争霸赛总决赛获得前六名的团体代表队在下一届争霸赛中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七、比赛规则:

1、参赛队员的钓位,不得擅自更换。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同意。

2、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同规定一致的备用竿一套,允许交替使用,但不得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虫饵、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每场比赛不得打窝。赛前、赛后钩、漂均不准入水

3、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网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

4、为保持赛场良好秩序,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及发出任何声响的器具;统一调换赛场钓位,不得擅自更换。

5、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① 队员犯规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名次分3分,第二次加5分。

② 队员有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者比赛成绩。

③ 队员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

6、钓竿、钓线的规定

手竿限用4.5米竿一支,钓混合鱼;3.6米竿一支,钓鲫鱼;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但必须用无倒刺钩。

八、成绩计算办法:

1、按分场名次计算: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在分场比赛中,成绩相同者,以并列队员所得名次之和除以并列队员数为每人得分。未上鱼者,以本赛区实际参赛人数加1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分。

2、团体成绩计算:每队以4人成绩相加之和计算成绩。如积分相同,以小分为先。

3、团体成绩取一个比赛日的参赛队数的前百分之三十进入团体总决赛

4、手杆钓鲫鱼赛按尾数计算成绩,手杆钓混合鱼按总重量计算成绩。

九、裁判工作: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规则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秉公裁决,对违反规则的现象敢于制止和执行纪律,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队员、计量裁判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计量后并由运动员签字。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指挥和裁判工作,赛后及时、准确地评定成绩与名次。

十、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负责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进行。

2、比赛中,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成绩前由该队领队写出书面申诉、交仲裁委员会复审。   

3、 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各企业、行业、钓鱼协会、俱乐部等单位组织参赛队于2010年3 月20日——4月20日之间到当地钓协(以地级市为单位)报名,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见样表一),同时交纳报名费每人200元人民币(若比赛期间食宿及来往比赛场地的交通需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则每人缴纳300元报名费),并由当地钓协于4月20日之前上报大赛组委会;

2、报名结束后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的数量安排参赛场次或由十七地市钓协用抽签的办法公平、公正的将参赛团队分为A、B两组(由各领队抽签),并在4月25日之前上报省钓鱼协会,附报名表一份(见样表二);

3、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及分组情况做出最终决定,并通知各领队;

4、省内各地市钓协组织团体会员统一组队参赛:不限报名队数;

5、民间团体及俱乐部可直接与赛事组委会联系报名事宜,由组委会与当地钓协沟通报名。

6、每队由四个人组成(允许有一名外省选手参加)男女不限,但年满十八周岁及身体健康者。                              

7、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暂定可获得价值50元以上的纪念品。                                               

8. 各地市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电话:15726136566

手机:13573756166 方先生  15020000718 张先生

电子邮件:sdsdyxh@163.com  fanghao_1225@163.com

传    真:0531-85909939

9、缴纳报名费方式:

① 由各地市钓协代收;

② 直接用汇款的方式汇入大赛组委会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温德岭

账号:622202 1602008198857

并留有汇款单据,报到时作为已交费依据;

③ 报名时间及截止日期2010年4月20日

(二)、报到:

1、A组参赛团体:

于2010年5月14日报到

   B组参赛团体:

   于2010年5月22日报到

2、报到地址:由于报道人数现无法确定,大赛组委会于2010年4月25日前会通知各参赛队;

3、提前报到和推迟离会者,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本次大赛比赛成绩列入山东省垂钓运动员等级分序列.

十三、主办单位:山东省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山东省十七地市钓鱼协会

十四、本规程由山东省钓鱼协会负责解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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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你也可以组织一个协会啊,费用无所谓,大家高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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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0-4-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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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回复 2# 言心

油田钓鱼协会已成立,现不知啥原因还没接收会员。前天碰到油田钓鱼协会副主席,问他咋回事说找了油田工会几次说再等等,有消息我会通知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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