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转)开车撞人后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7-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
总结:
1、开车撞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撞人,不能撞自行车因为这个数字是没有底的,而且非常繁琐

2、如果当时受害者愿意直接私了,而他提出来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强烈建议大家私了,然后一定要对方用纸笔写下接受私下调解,如日后出现问题与该车及司机无关。但是这个私了可以在警~~~~~~~察到现场再进行,这样可以有个第三者,其实交~~~警也希望你们私了!

3、开车撞人如果对方不愿意私了,那么你的车辆是一定会被扣留在相应辖区的交~~~警停车场,那么这时你一定要明确表示认识那个停车场或者明确表示愿意自己开车前往,这样你就可以节约下200元的拖车费然后你的车子最好是超过当天晚上12点送到相应的停车场你就可以再节约30元因为这两个费用保险公司是没有的报销的。

4、看病你一定要全程陪同,防止他与认识的医生串通,这样对你是很不利的!

5、如果决定放弃私了,那么建议全部走正规流程解决此案

6、在看病过程中自己尽一切可能不要为其垫付医疗费用,理由可以是没带钱,然后说没有关系的后面你只要拿着所以,病例,看病清单,医生开出的病假单等给我,我到保险公司理赔下来后会把钱如数归还。但是你一定要为对方开具相应的收据明细(就是说明一下你收到了什么单据啊,金额啊)

7、在前往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时候双方预约好时间后,建议你早点前往,去那里先找到办案民警,这样你可以有时间做好相关的公关工作或者寻找能帮上忙的熟人,这对案件后期的处理效率和处理结果都有好处,最重要的是想办法通关系把你暂扣在停车场的车提出来,这样免的支付30/天的停车费

8、在责任认定的时候,如果你的车购买的是全额保险那么建议你和交~~~警说判我全责吧!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是全额对你赔偿的,如果说你和对方是7:3的责任,那么你认为对方会给你那30%的费用吗?如果不给,你会为了这30%打官司吗?如果不会不如自己认了全责来的好!
(写累了~~~~~~!辛苦,但是为了大家以后遇见能少吃亏)

9、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你一定要明确表示请按照医疗保险范围开具药品,因为医保外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

10、如果住院那么一定要确定这个人的病是不是由于这次事故直接造成的,如果是诱发或者是旧伤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20%和0%

11、那么在住院期间第一笔的住院费你可以出于仁道,为其垫付,但是后面所有的费用要想尽办法让对方先行垫付,因为万一后期保险公司有些费用不赔,那么你就不容易吃亏。(当然保险公司不赔是有他的道理的,就算上法院也要将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他会帮你解释的)而且住院期间护工费也是可以报销的好像是60/天,但是你要时刻提醒住院部的主治医生,不要超过医保范围。

12、最后如果对方提出各种补偿例如:
误工费:月工资2000元一下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高于2000那对方需要提供事故当日之前连续的3个月的纳税证明(这个上网能够查),如果是个体户,是根据行业不同而制定的,保险公司的人表示最多好像只有60元/天。
营养费:必须是该伤害康复必须的.营养费的标准及给付营养费期限应的根据被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院的证明确定.原则上一次性支付。
精神损失费:据说基本是只有三种情况才成立:1、致死 2、大出血 3、长时间昏迷
目前想到的就这些,等结案的时候还有什么个人认为应该注意的事情后面再添加!
其实本来是非常同情受害者的,但是后来检查了医院的所有项目完全没事,他竟然开始提出各种无理费用要求而且非常离谱,那我只能动用我的那些好兄弟和我的智商!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靠!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发表于 2010-7-2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哎,这真是无奈之据啊。。。。。。。。。。。。。。。。。。。。。:em07: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小心驶得万年船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好贴,得顶!!!!!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
帮顶!!!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
学习了........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