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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6日孤岛游泳池内一名男孩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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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7月26日晚6点40分孤岛游泳池一名男孩溺水。游泳池作为营业场所,男孩溺水的位置在离救生员不到15米的地方,好几个救生员在一起聊天,都没有发现男孩溺水。游泳池的唯一管理人员在事发当时在外喝酒,男孩在孤岛医院进行抢救时主管人员一身酒气去了医院,反而对孩子家长说怎么看的孩子,请问这样的事情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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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游泳池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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