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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勋老师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的婚姻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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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这里没有批判也没有赞扬,完全从心理学角度出发。
    爱是不能强求的,爱很像一种禅,说得出口的都不是爱,爱只能是一种内心意境。爱与被爱的体验都是当事人内心的东西,别人难以理解和洞察,标以背叛就显得恶俗。婚姻如果是彼此占有,婚姻就成为人性自由的桎梏。爱是不能禁锢的,只要有爱,不管是阿猫阿狗,已婚未婚,俊男丑女,爱的感觉都是神圣的。婚姻只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人类未来文明中,一夫一妻制也可能不是人类情爱的终极目的。我们不能贬低婚姻之外的爱情,认为婚姻中的爱才是合法的,爱的存在比婚姻的存在更长久。当然变通的说法,婚姻中的爱是人类爱的一种高级形式,但不是全部,人类的爱还有许多。其实,哪怕是现在,婚姻外的人更能体验生命中爱的创造力。
  爱情追求快乐原则,婚姻追求现实原则。婚姻有自身生理的、心理和社会的功能。爱情又超越时空的能力,婚姻却是现实的,唯物的,奉行互利的健康的原则。爱情不是判断婚姻好坏的唯一标准,甚至也不是重要的标准。判断婚姻的好坏更在于双方是否从婚姻中得到良好的自我感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足的物质条件,是否更有利于人的社会发展和人格的发展。现实情爱在我们的身边丰富多彩的演变着,但我们的爱情教育似乎还在穿袈裟,敲木鱼,念符咒。中国的婚恋教育历来不是现实教育,而是一种理想教育。这种教育把现代人的情爱观念塞进一种文化夹层中,现实的禁锢已经消失,内心的禁锢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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