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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心依然 于 2012-6-18 01:04 编辑
田先生将车停在停车场,取车时发现左侧车门锁被人撬坏,放在车内的笔记本电脑和摄影器材丢失。田先生投保了盗抢险,保险公司人员勘查现场后说,车门锁被撬受损及车内物品丢失均不属于盗抢险的理赔范围,不予理赔。这是为何呢?
盗抢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三项:一是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是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都是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是不予赔偿的。
由此可见,盗抢险承保的范围其实仅是车辆本身,对车内物品保险公司多数都不予承保。田先生的车没有丢失,仅是零部件受损,是盗抢险的除外责任;车内的贵重物品不属于盗抢险的承保范围内,也不能理赔。
据从置信精典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仅有少数公司财产险可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对于车内所有物品,现在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敢于承诺全面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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