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李白 发表于 2013-2-19 09:43

东营市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大全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2012年4月30日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二、达到本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免予环保检验,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三、其他车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环保检测,检测机构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检测费。凭排气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单,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经环保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须自首次环保检测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检。四、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我市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从中自行选择检测机构。五、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六、对未经环保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外地转入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七、机动车排气环保检验标志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相同。八、环保检验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标志副本应随车携带。九、对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或者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由公安、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十、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再对机动车排气进行检测。十一、环境保护、公安、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工作。十二、本通告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十三、收费标准东营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规定,在用轻型汽油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其他型号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收费标准为30元/车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不再检验排气污染的,其收费标准在现有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核减10元/车次。首检不合格的,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不合格需第三次检验的,减半收费。十四、东营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检测机构名称地 址电话电 话
东营金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东营区北二路750号138647677788216298
东营高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营经济开发区东四路51号83019888303767
东营市顺通汽车检测站东营经济开发区大渡河路南、湖州路东80826288303767
东营市态然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河口经济开发区(明河路1号)36329883652389
广饶民安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孙武路133号77251296922636
东营市合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垦利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291号)28926992524863
东营市福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利津县津三路298号56120015620456
东营市机动车尾气监测室咨询电话:8318933 检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十五、检测流程车辆登记、信息录入→车辆外检、核实车辆信息与行驶证等→引车员驾车上线检测→缴费→打印检测报告单→合格(不合格→次日起30日内复检)→发放(黄、绿)环保标志。

飘一飘 发表于 2013-2-1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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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 发表于 2013-5-1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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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740 发表于 2013-5-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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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不知道 发表于 2013-6-30 09:49

达到本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免予环保检验,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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