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5.16"重大故意杀人、纵火案一审宣判
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饶"5.16"重大故意杀人、纵火一案,被告人石俊峰犯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四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千元。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石俊峰因恋爱不成,用刀捅刺恋爱对象,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采取向教室内泼洒汽油的方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持刀无故捅刺二名学生,致二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石俊峰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石俊峰在同一天时间内,连续实施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伤害四起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石俊峰当庭表示上诉。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xià rì zhī gē ♫. ♪~♬..♩案件梳理广饶“516系列案件”
5月16日14时许,被害人刘某某(女,18岁,广饶县广饶街道人)在广饶县锦湖小区家中被捅伤致死。晚20时40分许,广饶一中二校区发生一起纵火案件,致该班1名学生当场死亡,2名学生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晚21时20分许,县英才学校初中部两名学生被捅伤。17日下午14时20分许,嫌疑人乘坐的河口至孤岛公交车行驶至孤岛一拦截点时,公交车被民警拦下,在检查中民警锁定嫌疑人,并将其制服抓获。
给一针,太便宜了 千刀万剐!!!!!!!!!!!!!!!! 他怎么杀的人,就让他怎么死 死有余辜。。。。。。 罪大恶极,该死 {:1_489:}{:1_489:}{:1_489:}{:1_489:}{:1_489:}{:1_489:} 应该烧死、、、、、、、 不知道他的上诉理由是什么? 直接杀死一人,放火又烧死3两人, 判死刑,他是不是觉得轻了,我感觉只能上诉要求法院吊死他? {:1_489:}{:1_489:} 这样的就该跟他玩个小游戏 蔚蓝大海 发表于 2016-12-31 00:59
不知道他的上诉理由是什么? 直接杀死一人,放火又烧死3两人, 判死刑,他是不是觉得轻了,我感觉只能上诉 ...
吊死干啥,先把手脚都打断了,一点一点的都给敲碎了,舌头拔了,一天在身上嘎几十块肉,撒上糖,放上蚂蚁,3千600刀一刀不能少,啥时候死了啥时候算完 广饶公安没责任吗? tianlei 发表于 2016-12-31 08:50
广饶公安没责任吗?
看来没人管啊 sidney.lee 发表于 2016-12-30 18:33
给一针,太便宜了
应该凌迟 打酱油滴! 发表于 2016-12-31 07:48
吊死干啥,先把手脚都打断了,一点一点的都给敲碎了,舌头拔了,一天在身上嘎几十块肉,撒上糖,放上蚂蚁 ...
啊 米豆腐,这位打酱油的施主,你太血腥了…… 不是说有精神病吗…… 该杀!!! 这样的就该交给比他更恶的人,一点一点折磨死他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