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ygr 发表于 2017-10-11 17:24

利津县城区今冬供热费10月15日起开始收取 多种缴费方式任选

从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获悉, 2017-2018年度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准备工作就绪,供热费集中收取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根据利价字19号文件规定:取暖费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21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32元/平方米。提醒相关单位、商户及居民在11月15日前进行缴费,以免影响正常用热。
  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及住宅区由本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收费,需于2017年10月15日前到县城市供热公司签订《供用热合同》。同时提报《行政事业单位自管住宅小区热用户暂停供热申报统计表》。
  多种缴费方式任选
  沿街商铺及公共小区居民到利津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城区各网点,报出缴费代码(往年缴费收据上的热用户号)或姓名、详细住址进行缴费,或通过利津农村商业银行的个人网银、手机银行进行缴费,缴费需在11月15日前完成,逾期系统将按每日缴费总额的千分之五自动收取滞纳金。

轻风流云 发表于 2017-10-12 03:11

:em63::em63:

轻风流云 发表于 2017-10-13 06:28

{:1_489:}{:1_489:}

轻风流云 发表于 2017-10-13 06:28

:em14::em1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利津县城区今冬供热费10月15日起开始收取 多种缴费方式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