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妮儿 发表于 2010-12-16 13:29

意见提交方式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信函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fwzs@chinalaw.gov.cn。

胖妮儿 发表于 2010-12-16 13:30

http://news.qq.com/zt2010/cqtl/index.htm?pgv_ref=aio

DDP 发表于 2010-12-16 13:37

网络起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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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新拆迁条例拟取消行政强拆 时隔10月再征意见